昂立外语【新概念培训】分享新三第52课讲了怪人Harry的故事,Harry习惯到高档的化妆品店要一些自己编造出来的化妆品,结果有一天却栽在了“perfumed mud”上,至此以后他逢人就会让他们试一试这个稀奇古怪的东西:
“he would immediately invite you to smell it and then to rub some into your skin”,等一等,这里的skin是什么意思? 你一定会说,skin 就是“皮肤”嘛。不错,那么请看下面的例句:
“Almost at the same moment the boy’s club comes down and skins the aforesaid nose.”
这句话出自澳大利亚小说家Henry Lawson “The Drover’s Wife” 。“drover”指的是澳大利亚早期以放牧为生的农场牧工,他们经常外出放牧、因此the drover’s wife便要独自照顾家里孩子们的生活。这篇小说讲述了the drover’s wife 如何打死一条毒蛇,保护孩子们的故事。
上面句子中的boy指的是她的一个孩子,“the aforesaid noise”指的是家中的一条狗的鼻子。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句话中的skin显然是个动词,那么skin作动词是什么意思呢?
skin verb: to rub the skin off part of your body by accident,即“擦破皮肤”。
这样一来上面的这句话就很好理解了:小男孩的棍子砸下来(他原来想打的是蛇)却不当心擦破了同样来追赶蛇的狗的鼻子。
再来看一个例句:He skinned his knees climbing down the tree.现在你很轻松就能说出这句话的意思了吧:他从树上爬下来的时候不当心把膝盖蹭破了。
好了,学习了skin作动词的用法,如果你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找来“The Drover’s Wife”读一读,感受一下早期澳大利亚的人民是如何辛苦地在那片土地上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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