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就是“以民为治国之根本”。民本思想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中一项重要的精神遗产,也是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传统的民本思想其一是肯定民是邦国的基础根本;其二是主张君为民主;其三是“固本”与“宁邦”必须重民心。孟子将其简言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此话已成千古名言。但封建社会宣扬的民本思想,本质上毕竟是为了维护封建君主的专制统治,历史的局限性是必然的。正如梁启超所说:“徒言民为邦本,政在养民,而政之所从出,其权力乃在人民之外。”这与中共奉行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把民本思想作为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要防止“公仆”变成主人,就是要时时处处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为党分忧、为国建功、为民造福。
把民本思想作为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要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满意,也就是说,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只有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样我们的各项工作才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列宁曾指出:“群众的人数有千百万,——政策应当从千百万人着眼,而不是从几千人着眼,只有从千百万人着眼,才会有实事求是的政策。”群众利益无小事。
把民本思想作为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把民本思想作为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要坚持“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的指导思想,人心向背,历来是一个政权兴衰存亡的决定力量,不管什么样的政权,如果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必然会垮台。
因此,只有把民本思想作为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才能使执政长久,才能使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论做义工与弘扬公务员精神
倡行公务员做义工,是近年来我国公务员管理实践中的一项创举。这一创举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切实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育与弘扬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夯实了基础。
人是要有精神的。没有精神,就等于没有灵魂。公务员精神是每位公务员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以“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为科学内涵,集中反映了公务员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职业素养、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充分体现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既是对长期以来广大优秀公务员崇高精神和优秀品格的创新概括,也是新时期党和人民对公务员新的要求。
公务员做义工,是践行公务员精神的成功范式。公务员志愿、主动、积极、深入地开展做义工活动,是公务员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体现,是公务员深入基层、求真务实的体现,是公务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体现,是公务员忠于职业而又不满足于现状、积极主动服务、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体现。
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引导广大公务员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永远燃烧的革命激情和对党对人民的无限深情,去对待我们的事业、我们的祖国、我们的民族和人民,是党交给每位公务员的光荣使命,是人民对公务员的深情重托。
以做义工为契机,弘扬公务员精神,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大对做义工中体现出来的公务员精神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媒介加大对公务员做义工活动的报道,要善于、培养和宣传优秀人员的典型事迹。二是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各地公务员义工试点工作的经验。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对公务员做义工进行考核激励的长效机制,以提升实践经验,转化实践成果。三是要加强对公务员作义工中体现出来的公务员精神的学习。要将公务员做义工这些鲜活内容纳入公务员的培训计划之中,使广大公务员对公务员精神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能了然于胸、入脑入心。四是要将公务员做义工与继续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将做义工和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并将公务员精神贯穿活动始终,取得做好工作和弘扬精神的双丰收。
伟大的事业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动伟大的事业。公务员做义工与弘扬公务员精神二者有机结合,必将结出累累硕果。
——摘自:王君著,《直击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10月第1版,第149-150页 |